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(guī)定
2012-07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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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簽:
總 則
【頒布單位】 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政府
【發(fā)文字號】 令2012年第240號
【頒布時間】 2012-05-28
【生效時間】 2012-07-03
【時效性】 有效
《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(guī)定》已經市政府五屆五十一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(xiàn)予發(fā)布,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。
市長 許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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